论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互协调

Journal: Building Development DOI: 10.32629/bd.v2i11.1843

董小丰

Abstract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与此同时,土地资源呈现出日趋紧张的状况,通过合理的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能够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促进城乡地区的协调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二者均属于国家关于空间规划利用的重点内容,相互联系也相互制约,具备多样性的基本特点,但在具体的指导方法、规划重点内容、指导思想、规划方法等方面也存在诸多区别,二者的规划地位以及具体实施也存在一定的不同。

Keywords

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规划;相互协调

References

[1]张凯,岳晓群,倪振杰.济南城市轨道交通与集约土地利用协调发展对策研究[J].铁道勘察,2018,44(05):107-111.
[2]耿冰瑾,郑建乐,付志鹏,等.中小城镇的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研究——以工业用地集约节约化利用为例[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8,(19):276-277.
[3]赵哲.城市规划变更的合法性与科学性研究——从城市规划的公信力形塑入手[J].河北法学,2018,36(10):112-123.
[4]郑晓燕.重点地区控规阶段城市设计的实施路径——以C市金鸡山南部区域城市设计实施为例[J].中外建筑,2018,(09):126-129.
[5]罗震东,宋彦.变与不变之间:二战以来美国土地使用规划的演进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国际城市规划,2018,33(04):4-11.
[6]蔡玉梅,刘畅,苗强,等.日本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特征及其对我国的借鉴[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8,(09):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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